微信视频号会有浏览记录吗,? | 大商梦-尊龙凯时官网

mozilla的研究人员对5.2万名firefox 用户在两周的历史进行分析,结果显示99%的历史是独一无二的。超过八成的用户可以通过浏览历史识别出他们的身份。网络浏览历史是用户在进行网络活动时留下的痕迹。

依据上述研究,可以推断网络浏览历史或其他网络活动轨迹可能成为识别个人身份的一个重要特征,对用户来说具有较强的个性身份属性。

一般来说,用户在浏览搜索引擎、社交媒体、视频网站等网络平台时,这些平台会他们的浏览历史以提供更个性化的服务。同时,平台也会利用这些数据来改进用户体验并提供更精确的广告。

网络平台收集和使用浏览历史数据通常是通过浏览器的cookies、用户账户信息等技术手段来实现的。这些数据被用于个性化推荐、广告定位、用户行为分析等用途。浏览历史作为用户在网络平台上的行为,可以被视为用户的个人隐私之一。因此,网络平台在收集和使用浏览历史数据时需要遵循用户隐私保护的相关规范,确保用户的隐私权得到尊重。这包括明示告知用户数据收集目的、法律依据等信息,尊重用户个人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以及给予用户选择分享个人信息的权利。

微信视频号会有浏览记录吗,?

当前,许多应用和网络平台都会收集用户的浏览历史,并利用这些信息来分析用户的偏好,以便更准确地推荐内容和投放广告。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发现,各大网络平台都在其《隐私规则》中详细说明了如何收集和利用用户的浏览历史等信息。

根据百度的隐私政策,使用百度平台的产品和服务时,百度会记录访问服务的url(网址)等信息。此外,在使用百度好看视频、小视频和爱奇艺视频时,百度将会与爱奇艺分享用户的观影习惯和相关个人信息。所有这些信息将用于个性化内容推荐和提升广告触达率等方面。

抖音和今日头条都表示,会收集用户的日志信息,包括点击、关注、收藏、搜索、浏览、分享等行为,还会记录用户在使用搜索服务时输入的关键词信息和日志记录,并使用cookie对用户的浏览活动进行记录。它们声称这些做法是为了“保障推荐内容的质量并向用户推荐可能感兴趣的视频和相关信息”。同时,这些平台还宣称会与广告尊龙凯时官网的合作伙伴共享这些信息,以提高广告的有效触达率。

使用微信公众号、搜一搜、等功能时,微信会记录用户的阅读或观看内容、搜索记录、评论互动等行为,并利用这些信息来展示广告、进行信息安全提示,以及根据用户特征标签进行间接人群画像,从而提供更个性化的服务和内容。

根据淘宝的隐私政策,平台会收集和使用用户在访问或使用淘宝平台网站或客户端时的服务日志信息,包括浏览记录、点击查看记录、搜索查询记录等,以提高用户体验和推送相关的商业广告及其他信息。

网络平台通常通过使用计算机的cookie功能来追踪用户行为,以记录和获取用户的访问信息,包括浏览历史等内容。这些信息可以被用来提升用户体验和广告触达率。

用户使用互联网服务时产生的数据,如“浏览历史”,具有相当的商业价值和人格利益。因此,这些数据应被视为用户的个人信息,并且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2018年正式实施的《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被认为是“史上最严格的数据保护法案”。根据gdpr规定,个人数据/信息是指任何可以直接或间接识别自然人的数据。举例来说,如果网络的cookie痕迹可以被用来生成个人画像或档案从而识别到具体自然人,那么这些痕迹就具有身份识别性。

这表明,如果用户的浏览历史可以被直接识别或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个人,那么浏览历史也应被视为个人数据。

针对cookie痕迹是否属于个人信息的问题,我国经历了多年的争论。

2013年,发生了一起被称为“中国cookie隐私第一案”的事件,引发了广泛争议。原告声称,当他在百度搜索“减肥”、“丰胸”等关键词时,一些网站上出现了与这些关键词高度相关的广告。原告认为,百度未经允许记录和跟踪了他的搜索关键词,并利用这些搜索记录来展示广告。

一审法院认为,原告的搜索记录属于个人隐私范畴,反映了其个人兴趣爱好等私人信息。而二审法院则认为,尽管搜索记录具有隐私属性,但一旦与网络用户身份分离,便无法确定信息归属主体,不再属于个人信息范畴。

根据二审判决,法院认为搜索记录、浏览历史等网络活动轨迹若无法直接指向个人,则不被视为个人信息。然而越来越多的学者提出质疑,单一网络轨迹也许无法直接指向特定用户,但结合多个网络轨迹可能会产生指向特定用户的可能性。

近年来,随着《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安全规范》《民法典》等法律文件的颁布,对于网络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问题的判断标准逐渐明确起来。

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尚未出台。然而,根据去年10月新发布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专家意见稿)》,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了“网络浏览历史”应当属于个人信息。

2017年6月实施的《网络安全法》对个人信息的定义采取了直接识别和间接识别(其他信息辅助识别)的认定标准。根据该法,个人信息被定义为:以电子或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自然人个人身份的各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等。今年新出台的《民法典》也延续了《网络安全法》对个人信息的定义。

尽管上述规定没有明确指出“浏览历史”等cookie数据属于个人信息,但《个人信息安全规范》明确规定,“通过日志记录的个人操作信息,包括网站浏览记录、软件使用记录、点击记录、收藏列表等个人上网记录”都属于个人信息。

相比《网络安全法》和《民法典》,上述规范还增加了对个人敏感信息的判定说明。其中指出了“网页浏览记录”被列为个人敏感信息类型之一。这表明一旦泄露、非法提供或滥用,可能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构成危害,且易导致个人名誉、身心健康受到损害或歧视性待遇等的个人信息。通常情况下,14岁以下(含)儿童的个人信息和涉及自然人隐私的信息都被视为个人敏感信息。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的说法,浏览历史可能包含隐私信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隐私是私人生活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活动和信息。网上浏览记录被认为是用户的私密行为,因此应受到隐私权的保护。只有当浏览历史能够直接或间接识别特定自然人时,才应被视为个人信息,否则应属于隐私信息。

在当前将浏览历史视为个人敏感信息的背景下,平台在对这些信息进行采集和使用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规范和法律法规。比如,平台需要向用户明示和告知他们的浏览历史将被收集和使用,并取得用户的明示同意。同时,平台需要采取一系列的保护措施来确保用户的浏览历史不被未经授权的第三方获取和使用。总之,平台需要遵循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以保障用户个人信息和隐私的安全。

朱巍认为,用户应该获得浏览其历史数据的权利,但网络服务提供者可能会在用户同意的前提下,获得使用这些历史数据的权利。为了保护用户的权益,用户也应该拥有保留或清除浏览历史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和《消费者权益法》的规定,个人信息处理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并且不得过度处理。具体而言,个人信息处理应当先征得自然人或其监护人的同意,公开处理,明示处理,不得违反双方的约定。

《网络安全法》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处理个人信息必须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和使用规则,明确告知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朱巍表示,隐私规则对于平台来说至关重要,需要明确告知用户平台收集信息的目的,并保障用户知情权、同意权以及退出权。

在使用网络产品服务之前,通常需要先同意用户协议或隐私规则,否则可能无法使用全部功能。一旦同意这些条款,就意味着用户授权平台对包括"浏览历史"等个人信息的采集和使用。

用户在同意平台的隐私政策后,使用过程中,拥有权利随时暂停该平台对其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

2009年,欧盟对《电子隐私法令》(e-privacy directive)中的一个条款进行修订,要求网站在收集用户的网络轨迹之前,需要用户主动选择同意,而不再是默认选择。这项修订标志着在欧盟范围内保护用户隐私方面的进一步加强。

我国《个人信息安全规范》强调了保障用户自由选择和控制个人信息的主动权,规定了平台应当提供用户退出个性化推荐模式的选项,同时也应向用户提供将个性化推荐所依据的个人信息删除或匿名化的选项。这样可以保障用户对个性化推荐所依据的个人信息进行自主调控的能力。

然而,实际情况是,许多平台目前并未在显著位置上提供“一键退订”的功能,需要用户进行多步操作才能完成退订。

根据这种情况,在收集和使用用户的“浏览记录”等数据时,平台应当遵循“先征得用户同意”,并尊重用户的选择和退出权利的原则。当然,也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特别留意。

2016年,英国通过了《调查权力法案》(ipa),允许警方和安全部队访问互联网服务供应商保存的网站浏览记录数据。该法案规定,服务供应商需要保留用户访问过的每个域名的浏览记录,以便执法机构进行必要的调查。据报道,时任内政大臣特雷莎梅表示,这项法律对于应对恐怖主义是必要的,并能更充分地保护公民。

根据国内网络平台的隐私规则,如果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等直接相关情形,平台可以在用户授权同意之外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这种情况下,平台搜集和利用这些信息是为了证据留存等需要。

最近,国内外的法律和标准已经明确规定网络服务经营者收集、使用用户浏览历史等网络轨迹数据的要求。然而,一些平台仍然陷入了类似的侵权纠纷中。

朱巍指出,如果平台过度采集用户的浏览历史或未经用户同意就使用数据,或者在用户要求删除数据时未予以删除,这些行为都可能侵犯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或知情权。

除了之前提到的朱某诉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cookie隐私案,2014年12月,荷兰数据保护局(dpa)向谷歌提出警告。警告称谷歌公司未经用户同意就使用浏览历史和位置等用户私人信息向其提供定制广告的做法违反了荷兰数据保护法案。dpa责令谷歌停止侵权行为,否则将面临最高1500万欧元的罚款。此前,谷歌曾推出新的隐私政策,规定将结合来自于搜索引擎查询请求、电子邮件、第三方网站追踪、位置数据和视频浏览等数据,向用户提供定制广告。

吴某在“爱奇艺超前点播”一案中再次将爱奇艺告上法庭,声称爱奇艺在诉讼过程中未经授权查看他的登录和观影记录,并在诉讼过程中披露,侵犯了他的隐私权。

爱奇艺对此回应称,他们提交的所有信息都是根据相关法规和诉讼需要,并且已申请了不公开质证,以确保信息不会流向第三方。该案目前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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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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